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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委书记:留下烂摊子要追责

留下烂摊子就追责,是“紧箍咒”还是“导航仪”?

吉林省委书记在相关会议上明确表态:“对那些拍脑袋决策、拍胸脯蛮干,留下烂摊子损害群众利益的,必须严肃追责!”这一掷地有声的表态,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,干部“留烂摊子”为何屡禁不止?“追责”能否真正倒逼责任落实?更重要的是,这一机制究竟是悬在干部头上的“紧箍咒”,还是指引干事创业的“导航仪”?

“烂摊子”之困:发展路上的“隐形障碍”

“烂摊子”,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,而是具体到民生痛点、发展堵点、风险隐患的鲜活现实,在吉林一些地方,这类问题并不鲜见:有的地方盲目上马“政绩工程”,投资数亿的产业园因缺乏规划沦为“空城”,杂草丛生的厂房、锈迹斑斑的机器成为地方财政的沉重包袱;有的地方在生态治理中搞“形式主义”,投入巨资的污水处理厂因设备闲置沦为“摆设”,周边群众依然喝不上放心水;有的干部在乡村振兴中急功近利,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发展“特色种植”,结果市场销路不畅,农民血本无归……这些“烂摊子”不仅浪费公共资源,更透支群众对政府的信任,成为高质量发展的“隐形障碍”。

为何“烂摊子”会屡屡出现?究其根源,在于少数干部政绩观错位,有的把“短期见效”当作“政绩”,热衷于搞“形象工程”“面子工程”,对是否符合实际、是否可持续漠不关心;有的把“个人升迁”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,拍脑袋决策、拍胸脯保证,结果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问题越积越多;有的缺乏专业素养,对产业发展规律、生态保护要求一知半解,导致项目“先天不足”,烂尾收场”,更值得警惕的是,一些地方存在“问责宽松软”现象,即使项目失败,干部也只是“挪个位置”“换个地方”,这种“零成本试错”的心态,更让“留烂摊子”者有恃无恐。

“追责”之要:拧紧责任链条的“硬约束”

“留下烂摊子要追责”,本质上是对“权责对等”原则的坚守,也是对“不作为、乱作为”的鲜明警示,权力与责任相伴随,这是现代治理的基本逻辑,干部手握公权力,肩负着推动发展、服务群众的重任,若只追求“权力红利”而不愿承担“责任成本”,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,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,吉林省委此次明确追责要求,正是要打破“干好干坏一个样、干与不干一个样”的怪圈,让“躺平式干部”无处遁形,让“乱作为者”付出代价。

追责,不是“秋后算账”的报复,而是“防微杜渐”的警示,从实践看,有效的追责机制能够形成“事前预防、事中监督、事后整改”的闭环,在项目决策前,通过科学论证、民主评议,避免“拍脑袋”决策;在项目实施中,通过全程跟踪、动态评估,及时纠偏止损;在项目失败后,通过倒查责任、严肃问责,让干部深刻认识到“决策必负责、失职必问责”,近年来,吉林省已对多个“烂尾项目”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,有的被免职,有的被党内严重警告,这些案例不仅让当事人受到惩戒,更让广大干部警醒:手中的权力是“责任田”,不是“自留地”,留下烂摊子,必须付出代价。

追责,更要“精准问责”,避免“一刀切”式的泛化问责,实践中,既要区分“无意过失”与“故意失职”,也要看“主观努力”与“客观效果”,对于那些出于公心、但因客观条件变化导致项目未达预期的,应给予容错空间;对于那些明知故犯、罔顾群众利益的“乱作为”,则必须从严从重处理,唯有如此,才能让干部既“敢担当”又“善作为”,既“放开手脚”又“守住底线”。

“导航”之效:从“被动担责”到“主动作为”

如果仅仅把“追责”视为“紧箍咒”,可能会让一些干部“多干多错、少干少错、不干不错”,陷入“躺平”的误区,但事实上,科学的追责机制更应成为“导航仪”——它不仅划定“不能为”的红线,更指引“如何为”的方向,吉林省委的表态,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:追责不是目的,推动干部“主动作为、善作善成”才是根本。

从“被动担责”到“主动作为”,需要建立“正向激励+反向约束”的双重机制,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,明确容错的具体情形和程序,为敢于担当的干部“撑腰鼓劲”,对那些在改革创新、攻坚克难中出现失误但符合“三个区分开来”情形的,予以免责或减责,让干部放下“怕犯错”的包袱,要树立“以实绩论英雄”的导向,将项目成效、群众满意度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,让那些“留摊子”者受惩戒,让“干